近日,美國紐約州州長簽署了S4630B和S7737號法案批準并修訂了《家庭和消防員保護法》,限制在軟墊家具、床墊和電子顯示器中使用某些阻燃劑。法案規定初次違反者將面臨每日最高1,000美元的罰款,累犯者每日最高罰款可達2,500美元。
該法案的主要要求如下
定義:
“電子顯示器” 是指具有顯示屏和相關電子設備的消費產品,其主要功能是顯示來自有線或無線資源的視覺信息,可供個人或家庭購買以供個人在住宅空間內使用。但不包括:
1. 任何屏幕面積小于或等于一百平方厘米或十五又二分之一平方英寸的電子顯示器;
2. 投影儀;
3. 虛擬現實耳機;
4. 一體化視頻會議系統;或者
5. 與電器集成且最終用戶不能作為單獨產品購買的顯示器。
“所涵蓋阻燃劑”是指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任何化學品:
A. 化學品的功能用途是阻止或抑制火勢蔓延或作為阻止或抑制火勢蔓延的化學品的增效劑;
B. 化學品是鹵化,有機磷基,有機氮基或納米尺寸化學品之一:
1. “鹵化化學品”是指含有一種或多種鹵素元素(包括氟、氯、溴或碘)的化學品;
2. “有機磷基化學品”是指含有一個或多個碳元素和一個或多個磷元素的化學品;
3. “有機氮基化學品”是指含有一個或多個碳元素和一個或多個氮元素的化學品。
“有機鹵素阻燃劑”是指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任何化學品:
A. 化學品的功能用途是阻止或抑制火勢蔓延或作為阻止或抑制火勢蔓延的化學品的增效劑;
B. 含有一種或多種鹵素元素(包括氟、氯、溴或碘)與碳結合的化學品。